中新網5月6日電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灣雲林科大一名約雇職員認為主管要她穿裙子上班,違反性別平等,向校方申訴一個多月未處置,十多位親友5日“路過”校園大門,高呼“爭取工作權、拒絕性騷擾”抗議。
  被點名的主管5日不在校內,手機也未接。雲科大主任秘書古東源表示,學校性平會已受理並報“教育部”,調查委員近日就會約詢雙方,月底前開會討論,決議是否懲處,絕非不處理或刻意偏袒。
  古東源表示,學校沒有規定女職員要穿裙子,女職員負責業務要常與外來學員接觸,主管才會要求穿裙子較正式,可能表達過程認知落差,才會出現爭執,因雙方已不易再溝通,女職員已調到其他單位。
  在雲科大推廣教育中心任職的這名女職員申訴說,她的主管去年十月起,要求她穿短裙上班。第一次她以為主管在開玩笑未理會,主管第二次再要求她穿,她即委婉表示,身材不好不適合穿套裝、短裙。
  主管當時回稱,“短裙不行的話可以穿長裙”,她覺得很不舒服,但面對上司只能沉默。事後主管見她仍不穿裙子,竟在辦公室內蹺著腳,拿出皮夾問她:““你是不是沒治裝費,我可以贊助你二千。”當時有助理員及工讀生目睹,讓她感到人格嚴重受辱才申訴。
  法界人士表示,就事件情節來看,還不構成性騷擾,但有違“性別工作平等法”之虞。
  環球科技大學美容造型設計系主任林泳瀅表示,傳統觀念認為女性穿裙子比較端莊,這是封建保守思想,把女性歸類為應穿裙子一族,是物化女性。
(原標題:主管要求穿裙子上班 臺灣一所大學女職員向校方抗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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